负责协会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设置、职责规定、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 (一)承担协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设置职责规定和人员编制; (二)承担协会工作人员聘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辞退等管理工作; (三)承担协会内设机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选聘和推荐; (四)承担代管协会驻会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和领导机构人选的推荐,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协会相关人员的考核、任免; (五)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拔尖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等; (六)承担协会人员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年金管理; (七)承担协会人事、工资统计及档案管理; (八)承担协会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九)指导协调行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行业职工教育培训; (十)承担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新华煤矿分会和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的归口管理; (十一)承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人事培训部设干部管理处、劳动保障处、教育培训与认证管理处和老干部处。